監(jian)事會關于第六屆(jie)監(jian)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(xiang)關事項的審核意見
2018.06.14
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
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審核意見
根據《上市公(gong)(gong)(gong)司(si)股權激(ji)勵管理辦(ban)法》、《創業(ye)(ye)板信息(xi)披露業(ye)(ye)務(wu)備忘錄第8號(hao): 股權激(ji)勵計劃(hua)》和《西(xi)安通源(yuan)石油(you)科(ke)技股份(fen)有限(xian)(xian)公(gong)(gong)(gong)司(si)第一(yi)期限(xian)(xian)制性股票激(ji)勵計劃(hua)》 的(de)相關規定,西(xi)安通源(yuan)石油(you)科(ke)技股份(fen)有限(xian)(xian)公(gong)(gong)(gong)司(si)(以下簡(jian)稱“公(gong)(gong)(gong)司(si)”)監事(shi)會對公(gong)(gong)(gong) 司(si)擬回購注銷部分限(xian)(xian)制性股票及(ji)擬對首次授予的(de)限(xian)(xian)制性股票辦(ban)理第一(yi)期解除限(xian)(xian) 售的(de)相關事(shi)項進行了核(he)查,并發表審(shen)核(he)意見如下:
一、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宜的審核意見
因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原激勵對象李斌先生和李鵬龍先生已經離職,且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進行了權益派,因此公司對已經授予該兩 名原激勵對象、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,按照調整后的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購注銷的事宜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》、《創業板信 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8 號:股權激勵計劃》和《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》的相關規定。
二、關于首次授予(yu)的(de)限制性股(gu)票第(di)一期解除限售相關事宜的(de)審核意見(jian)
監(jian)事會對(dui)公司第一期(qi)擬(ni)解除限售的(de)激(ji)勵對(dui)象(xiang)進行了核查,核查后認(ren)為(wei):
1、董事會(hui)擬(ni)為(wei)其辦理第一期解除限售(shou)的(de)激勵對象不存在如(ru)下(xia)任一情(qing)形:
(1)最(zui)近12個月內被(bei)證(zheng)券交易所認定為不(bu)適當人選;
(2)最近12個月(yue)內被中國(guo)證監(jian)會(hui)及其派出機(ji)構(gou)認定為不適當人選(xuan);
(3)最近12個月內(nei)因重大違法違規行(xing)為(wei)被中(zhong)國(guo)證監會及其派(pai)出機構(gou)行(xing)政處(chu) 罰(fa)或者采取(qu)市(shi)場禁入措施;
(4)具有(you)《公司法》規定的(de)不得擔任公司董(dong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(yuan)情形;
(5)法(fa)(fa)律法(fa)(fa)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(si)股權(quan)激勵的情形;
(6)中國證(zheng)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。
2、根據董事(shi)會薪酬和考核(he)委員會的考核(he)結果(guo),擬辦理解除限(xian)售(shou)的激(ji)勵對象 2017 年度的個人考評(ping)結果(guo)均在 C 級(ji)及以上。
3、董事會(hui)擬辦理解鎖的激勵對(dui)象均(jun)為公(gong)司首次(ci)授予限(xian)制性股票的激勵對(dui) 象。
綜上,監事會(hui)認為(wei)公(gong)司(si)為(wei) 89 名(ming)激勵對象(xiang)辦(ban)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(xiang)關事宜符 合法律法規及《西安通源石油科技(ji)股(gu)份有限公(gong)司(si)第一期限制性股(gu)票激勵計劃》的 相(xiang)關規定。
西安通源石油科(ke)技(ji)股份有限(xian)公(gong)司
監(jian)事會
二〇一八年(nian)六月十四(si)日